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广大市民朋友:
为满足新人们在特殊日期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霍林郭勒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就2024年5月20日、5月21日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事宜公告如下:
一、婚姻登记受理条件:
1.男女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男女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4.男女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可在全区范围内任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5.男女双方当事人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的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6.男女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所需材料
1.新人需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3张2寸红底合照。
2.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再婚的当事人请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3张2寸红底合照,同时携带离婚证或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即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如携带判决书需同时携带生效证明或终审判决书。
注: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与当事人所声明的一致,如不一致需到户口簿所在派出所更正。“未说明”“其他”“空白”类均需更改为与现在实际情况相符的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婚、丧偶)。
三、婚姻登记预约方式及办公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记日期前1天(不包括登记当天),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预约,预约电话:0475-792952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未预约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现场排队取号办理。
办公地址:河东新区水木康桥一期东门婚姻登记处
四、温馨提示
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市民合理安排好行程与时间,有序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同时呼吁新人理性看待结婚登记“好日子”,结合自身实际错峰预约办理,避免扎堆登记。